|
163业务:客户登记开户时需带身份证和电话存折办理。
收费标准:
通信费和网络使用费分开计算。按时段计费优惠标准如下:
月累计使用时长 |
通信费标准 |
网络使用费标准 |
5小时以内(含5小时) |
0.02元/分钟 |
1.0元/小时 |
30小时以内(含30小时) |
0.02元/分钟 |
0.8元/小时 |
50小时以内(含50小时) |
0.02元/分钟 |
0.6元/小时 |
80小时以内(含80小时) |
0.02元/分钟 |
0.5元/小时 |
100小时以内(含100小时) |
0.02元/分钟 |
0.4元/小时 |
150小时以内(含150小时) |
0.02元/分钟 |
0.3元/小时 |
150小时以上 |
0.02元/分钟 |
1.0元/小时 |
不签协议的收费为:
无需开户,即用户可直接拔16300上网(密码为16300),其计费方式为;
网络使用费:0.05元/分钟,
市话通信费:0.02元/分钟,
即每小时4.20元。
备注:
1、用163上网,一个号码只能申请一个帐号。
2、在郴州开通163上网的用户,如把帐号带到外地使用,其收费标准:网络使用费按我们这里的0.05元/分钟,通信费则按当地资费标准收取。
3、外地漫游到郴州的163用户,收费标准有两种情况:一是用网络直通车上网的,收费则是:网络使用费:0.05元/分钟+市话通信费:0.02元/分钟;二是注册用户,收费则为:我方只收用户的信息费0.02元/分钟,网络使用费则是由用户的开户方收取。
4、2003.10.19前两接入码163和16300可并用,10.20后将停止使用163,改为16300。对于注册用户,用户名与用户密码保持不变,对于163直通车用户,用户名改为16300,密码也改为16300。 |